[熱門]簽訂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簽訂合同 篇1
委托方合同編號
行紀方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和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事項,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數(shù)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行紀方
單位(人)名稱(章)單位(人)名稱(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jīng)濟合同司
頒布日期:
簽訂合同 篇2
又是一年秋來時,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即將開始求職之旅。在如今實行雙向選擇的求職模式下,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約時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滿意的工作機會呢?筆者將結合新《勞動合同法》中的規(guī)定,對勞動合同訂立方面的規(guī)則略作介紹,希望可以使畢業(yè)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保持清醒、審慎的頭腦,獲得一個能真正展現(xiàn)人生抱負的理想平臺。
1、訂立勞動合同應該誠實守信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面試交流、員工入職聲明及規(guī)章制度里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chǎn)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與此相應,勞動者也負有義務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保證簡歷的真實性等。
針對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中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要求勞動者提供財物擔保,或者以培訓費等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費用的情況,《勞動合同法》設專條對這些行為進行禁止并規(guī)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2、遵循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原則
《勞動合同法》改變了《勞動法》以勞動合同為勞動關系建立標志的做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起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同時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而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則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則實行同工同酬。
書面勞動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證據(jù),它能在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提供原初的事實材料,也是勞動者維權的直接依據(jù)。法律強制訂立書面合同,對用人單位的違反行為設定了雙倍支付工資的責任,使得訂立書面合同具有了義務性質,加大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勞動合同的訴訟成本。勞動者應該謹慎注意簽訂書面合同的.時間,以及合同到期后續(xù)訂的時間,維護自己的權利。
3、試用期的期限及權利義務明確
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作為勞資雙方相互間再次選擇的考察期。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對用人單位解除權的限制,除勞動者有不符合錄用條件、處于醫(yī)療期內、不能勝任工作、違紀違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單位客觀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或經(jīng)濟性裁員時,只要在試用期內,也仍然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法律規(guī)定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該約定不成立,約定的期限即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為防止用人單位借試用期之名侵害勞動者利益,法律還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約定違約金的適用情形有限制
用人單位提供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也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yè)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并且該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此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競業(yè)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除以上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此外,《勞動合同法》新增了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制度。如果有一方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以及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此時整個合同或者該合同的違法部分無效。為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尊重其付出的勞動,實現(xiàn)公平正義,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用人單位仍然需要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近似崗位的勞動報酬,當向勞動者支付薪金。
以上是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秳趧雍贤ā吩谄渌矫,比如合同解除、集體合同、勞務派遣等也都有較為成熟的規(guī)定。知法、懂法的目的是用法,即將畢業(yè)的大學生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暢通求職之路。
簽訂合同 篇3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3種: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jù)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簽、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否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 篇4
簽訂房產(chǎn)合同注意事項:
首先是了解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jù)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xiàn)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yōu)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chǎn)權登記和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其次是一些注意事項: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lián)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產(chǎn)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地加以說明。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購房者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