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程合同6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xù)。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jiān)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xù)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監(jiān)理公司進行工程監(jiān)理,監(jiān)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jiān)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xù)。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wèi)、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zhí)行施工規(guī)范、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安全規(guī)定、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guī)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wèi)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tǒng)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yōu)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xù)。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如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guī)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 撥款分 次進行 │ 撥款 %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xù)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fā)生了質量問題或規(guī)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guī)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guī)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guī)、規(guī)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guī)范,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條例,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yōu)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yōu)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xù),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fā)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fā)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xù),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24917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電力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xù),如發(fā)生質量問題或規(guī)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guī)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guī)范》G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xù)。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huán)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fā)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3、工程結算方式:電路____米
4、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
5、小五金的安裝;6后期燈具的安裝;
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xù),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fā)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
工程合同 篇3
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xù)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發(fā)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xù)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fā)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xù)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fā)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guī)定的“掛靠”行為:
(1)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yè)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
(2)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
(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
(4)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
3、如何認定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的認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原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確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新規(guī)定的,適用其新規(guī)定。
4、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有效:
(1)勞務作業(yè)承包人取得相應的勞務分包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
(2)分包作業(yè)的范圍是建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yè)(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鈑金、架線);
(3)承包方式為提供勞務及小型機具和輔料。
合同約定勞務作業(yè)承包人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大型機械、周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設備采購等內容的,不屬于勞務分包。
5、如何認定建筑企業(yè)的內部承包行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在冊的項目經理等企業(yè)職工個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及質量進行管理,對外承擔施工合同權利義務的,屬于企業(yè)內部承包行為;發(fā)包人以內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資質為由主張施工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農民低層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人簽訂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兩層以下(含兩層)農民住宅,或者進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僅以施工人缺乏相應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對于當事人確實違反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承攬工程的,可以建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前述合同對質量標準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予以確定。當事人有其他爭議的,原則上可以參照本解答的相關內容處理。
7、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要求重新結算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不予支持,但結算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或撤銷的除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確認結算協議無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施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的項目經理以承包人名義在結算報告、簽證文件上簽字確認、加蓋項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發(fā)包人供材等行為,原則上應當認定為職務行為或表見代理行為,對承包人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約定或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項目經理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9、當事人工作人員簽證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權對工程量和價款洽商變更等材料進行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明確約定的,依照其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該簽證人員有代理權的除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工作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是其職務行為的,對該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該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簽證人員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10、工程監(jiān)理人員在簽證文件上簽字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工程監(jiān)理人員在監(jiān)理過程中簽字確認的簽證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質量等事實的,原則上對發(fā)包人具有約束力,涉及工程價款洽商變更等經濟決策的,原則上對發(fā)包人不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對監(jiān)理人員的授權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以工程發(fā)生設計變更為由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因工程發(fā)生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實際工程量增減,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應當嚴格掌握,合同對工程價款調整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主張工程價款調整的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施工的具體范圍、實際工程量增減的原因、數量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12、固定價合同履行過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fā)生重大變化,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fā)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的范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負擔有約定的,原則上依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該當事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可在市場風險范圍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體數額可以委托鑒定機構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處理建材差價問題的意見予以確定。
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或建筑材料供應時間延誤的,在此期間的建材差價部分工程款,由過錯方予以承擔。
13、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經審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鑒定機構在相應同一取費標準下分別計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價款和整個合同約定工程的總價款,兩者對比計算出相應系數,再用合同約定的固定價乘以該系數確定發(fā)包人應付的工程款。
當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爭議的,應當根據雙方在撤場交接時簽訂的會議紀要、交接記錄以及監(jiān)理材料、后續(xù)施工資料等文件予以確定;不能確定的,應根據工程撤場時未能辦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14、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內予以答復,但未明確約定逾期不答復即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此未作明確約定,承包人僅以原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條款第33.3條的約定為依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guī)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依法經過招標投標程序并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被認定為無效的,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認定實質性內容變更?
招投標雙方在同一工程范圍下另行簽訂的變更工程價款、計價方式、施工工期、質量標準等中標結果的`協議,應當認定為《解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實質性內容變更。中標人作出的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方捐款等承諾,亦應認定為變更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備案的中標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工程因設計變更、規(guī)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工程量增減、質量標準或施工工期發(fā)生變化,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會談紀要等書面文件對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的,屬于正常的合同變更,應以上述文件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17、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任何一方依據《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要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折價補償款的,應予支持。承包人要求發(fā)包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應予支持。發(fā)包人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價補償款中所含利潤的,不予支持。
18、《解釋》中"實際施工人"的范圍如何確定?
《解釋》中的"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經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業(yè)、個人合伙、包工頭等民事主體。法院應當嚴格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標準,不得隨意擴大《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范圍。對于不屬于前述范圍的當事人依據該規(guī)定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應當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資或勞務報酬的,按照工資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快速處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案件的意見》妥善處理。
19、違法分包合同、轉包合同的實際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發(fā)包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實際施工人以違法分包人、轉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職權追加發(fā)包人為共同被告;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應當追加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發(fā)包人在其欠付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發(fā)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為由提出抗辯的,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20、不具有資質的掛靠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掛靠人又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不具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掛靠施工人)掛靠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被掛靠人),并以該企業(yè)的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掛靠人怠于主張工程款債權的,掛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義起訴要求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則上應當追加被掛靠人為訴訟當事人,發(fā)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給付責任。因履行施工合同產生的債務,被掛靠人與掛靠施工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掛靠人承攬工程后,以被掛靠人名義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處理。
21、發(fā)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處理?
承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發(fā)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生效判決、仲裁裁決予以確認或發(fā)包人有證據證明其有正當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酒店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酒店裝修工程(以下簡稱甲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酒店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酒店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_天,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酒店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4.1 開工前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酒店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4.4施工期間乙方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wèi)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jiān)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范,防火規(guī)定,施工規(guī)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zhí)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擾客人及污染環(huán)境;
5.3 保護好原酒店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酒店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酒店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乙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發(fā)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xù)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第一次 | 開工 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雙方驗收合格 | 支付 元 |.
11.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工程收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guī)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份,____________部門____份.
16.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鋼結構廠房工程,委托乙方負責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分工、互相協助、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廠房面積約。
第四條、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據: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裝廠房鋼結構。
2、承包范圍:
鋼構部分:廠房鋼結構部份的制作與安裝。含預埋件、鋼柱、鋼梁、屋墻面檀條和彩鋼瓦等。
3、施工依據:按甲方要求(施工圖紙,工程技術聯系單,有關規(guī)范為準,材料型號、規(guī)格以圖紙和工程預算表)為準。
第五條、材料必須是國有正規(guī)大廠的國標材,并附來材質檢報告。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滿足圖紙和有關施工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工期:工程工期為天。如遇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的情況,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情況,則按實際天數工期順延。
第七條、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
A、鋼構為屋面驗收元/m2。
B、配套設施根據報價單按實際結算(不含稅)。
2、工程項目若有增加時雙方再確認增加工程造價。
第八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進度進行付款,完工驗收合格后留總工程款5%作為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后壹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承擔施工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并現場督導落實,為現場施工人員購買足夠的人身意外等保險,如出現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無償提供現場安裝施工用水電。進入工地的道路和廠房地面由甲方負責平整好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
3、甲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為乙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為任命的駐工地代表分別代表各方簽發(fā)有關工程聯系單、簽證單、結算單等及辦理工程相關事宜。
第十條、驗收:
1、驗收依據:以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變更通知、國家現行規(guī)范標準為依據。
2、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3、甲方應在本項目鋼結構工程完工一星期內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保修時間及內容:本廠房鋼結構保修期為年,自驗收合格后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該廠房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等)或人為破壞不屬于乙方負責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和損壞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法律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施工,保證按時完成任務,保質保量。如因乙方延誤工時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后再另行補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筑工程合同作為一種經濟合同,是基于建筑工程的總體目標而對工程承包商及發(fā)包商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以明確的法律協議。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建設環(huán)節(jié)應遵循的最高準則,有助于協調各方關系,保障建筑工程有序開展。因此,在建筑業(yè)進入全新發(fā)展時期后,著力研究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及防范措施,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含義及其法律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為工程承包人負責施工建設,工程發(fā)包人負責價款支付的一種協商合同[1].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基本建設工程是其標的;書面式要約式合同是其性質;具備建筑行業(yè)從業(yè)資格、具有相關技術設施裝備、擁有法定注冊資金的建筑單位是其主體。
此外,建筑工程合同還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違背相關利益,國家有權干預、監(jiān)管合同內容及執(zhí)行狀況。
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形態(tài)較多,如有分包糾紛,“陰陽合同”糾紛等,現階段常見的糾紛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ㄒ唬┵|量糾紛。建筑工程施工建設完畢后,由于工程質量不符合建筑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或因無法安全使用而導致人身及財產受損,是最為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形式。引發(fā)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需查明并落實責任。如工程發(fā)包方出現勘察、設計不科學不合理、工程設備及材料不合格,都會引起工程質量問題,由此類原因導致的質量糾紛,發(fā)包方需承擔責任。如承包方在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人員方面出現問題,進而引發(fā)質量糾紛,承包方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ǘ┙洕m紛。建筑工程中因經濟因素產生糾紛,主要體現在計價方式及工程結算上的糾紛。計價方式及結算方式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已明確,但如施工環(huán)節(jié)涉及到新增工程或產生工程變更,此時合同中規(guī)定的'相關價格及計算方式就不符施工實際,從而造成糾紛產生[2].除此之外,如合同中體現的造價與建筑工程實際造價不符,或因外部因素(施工環(huán)境、政策環(huán)境)影響而導致設計變更出現,此時會產生價格差價,在這部分差價的補償方面也極易引發(fā)糾紛。
。ㄈ┕て诩m紛。另一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是工期糾紛,工期糾紛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工程無法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付,在此過程中產生了經濟損失。引發(fā)工期糾紛的原因也體現在工程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兩方面。一方面,工程發(fā)包方在場地、原料、資料、設備及資金提供上未按合同中的有關約定執(zhí)行,或在建設工地征用、拆遷、補償方面進展不順,都會導致工期拖延,承包方因窩工、停工產生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人員、施工設備上組織不力,也會引起工期滯后,致使糾紛產生。
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處理上,應遵循以下幾個要點:第一,涉及建設工程價款,實行優(yōu)先受償權。如建設單位在工程價款支付不及時引發(fā)糾紛,施工單位可以申請拍賣已建工程,獲取折價補償。第二,應用抗辯權。第三,明確并落實各方責任義務,根據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方的責任及義務,確定責任歸屬方,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防范上,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guī)范合同評審環(huán)節(jié)。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之前,應按照程序先行開展合同評審,邀請專業(yè)法律人員共同擬定工程合同。對合同條文加以逐條對比,確定其符合《招投標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地方政策條例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后,確認其合法有效后加以履行。涉及到大項工程,要嚴格審查合同條文,重點關注權利義務不相匹配的相關規(guī)定,保障建筑企業(yè)經濟效益及社會聲譽。
。ǘ┳龊煤贤瑢Ψ劫Y質、信用的調查工作。首先,針對大項工程建設,要參考《合同法》關于該類工程的規(guī)定,確定建筑工程項目具備國家批準立項資格及建筑工程可行性報告;其次,調查工程業(yè)主建設執(zhí)照、經營范圍、建設資質、法人代表、資金狀況、投資情況等要素;確保其到位、屬實;再次,對分包人的相關資格、等級、經營方式及范圍、法定代表、委托代理、資質信用、施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加以綜合審查,確保其合法、有效。
。ㄈ⿵娀贤男协h(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建筑合同在履行環(huán)節(jié),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好實時監(jiān)控,做好各方面的協調溝通,創(chuàng)造合同履行的良好環(huán)境。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數據、基礎資料要及時收集并整理,以便為糾紛處理提供數據憑證。建筑合同的履行過程,盡量采用文字記錄的形式加以明確,并爭取合同各方,如工程設計方、工程施工方、工程監(jiān)理方、工程業(yè)主及相關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簽字確認。此外,還要密切監(jiān)控工程分包方,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符合合同規(guī)定,避免其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缺陷,導致企業(yè)經濟及聲譽受損。
。ㄋ模┮劳蟹杀O(jiān)管,及時跟進工程款的回收。施工單位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務并將工程交付后,應按照建筑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回收建設工程款項,保障建筑企業(yè)經濟效益的實現[3].在工程款項的回收上,建筑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筑合同的要求,采取合法途徑。在工程款項回收方式上,盡量采用非訴訟的方式進行,如實際需要,再借助訴訟方式加以催收。此外,要及時支付建筑材料供應方及建筑分包人的款項,避免款項糾紛波及建筑企業(yè)的社會聲譽。
結語
建筑工程項目的日益增多,也給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提供了可乘之機,在新時期發(fā)展背景下,建筑工程項目要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重提高,需要合用簽訂方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縝密細致地確定合同條款,避免引發(fā)各類合同糾紛,確保建筑企業(yè)及建筑行業(yè)穩(wěn)定持續(xù)發(fā)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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