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駕照考試各科目考試次數(shù)的總結(jié)
1、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后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
2、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3、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shù)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4、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shù)的限制?颇咳踩拿黢{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5、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申請取消預約。對申請人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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