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欧美另类久久久精品_亚洲大色堂人在线无码_国产三级aⅴ在线播放_在线无码aⅴ精品动漫_国产精品精品国产专区

我要投稿 投訴建議

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

時間:2020-12-31 15:48:09 規(guī)章制度 我要投稿

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

  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提高交通管理能力,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環(huán)境,保障交通安全、暢通,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政府職責】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地區(qū)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劃,制定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調機制,研究和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協(xié)管員,發(fā)動交通安全志愿者,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qū)內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第三條【主管部門職責】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有關部門職責】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履行相關道路安全管理職責:

  (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清理占用道路、公共停車泊位的地樁地鎖、鐵鏈欄桿及其他物品;

  (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監(jiān)督貨車、公共汽車、公路客運車輛、出租車等營運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責任,對從事非法營運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予以處理;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檢查,督促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對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營運單位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四)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內容,落實校車管理主體責任,將校園周邊上下學期間的交通秩序狀況和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納入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綜合評定,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協(xié)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管理;

  (五)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維修養(yǎng)護道路,改造交通節(jié)點,完善路網(wǎng)結構,優(yōu)化道路通行條件,制定停車場(庫)近、中、遠期規(guī)劃,指導規(guī)范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

  (六)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環(huán)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車輛生產、銷售行為的管理,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環(huán)保標準車輛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予以處理 ;

  (七)城鄉(xiāng)規(guī)劃、公用、園林綠化、衛(wèi)生計生、農業(yè)(農業(yè)機械)、氣象、財政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交通安全社會責任】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建立和實施本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報刊、互聯(lián)網(wǎng)、廣播電視等媒體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宣傳,播發(f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

  交通樞紐、公共廣場、大型商場、公共汽車、出租車等管理單位應當利用電子顯示屏、樓宇顯示屏、移動電視等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

  第二章 道路交通環(huán)境

  第六條【市人民政府交通管控措施】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道路交通發(fā)展狀況,定期研究確定道路交通擁堵分級標準,制定或者調整道路交通擁堵應急處置預案,決定實施機動車保有量、種類調控、限制機動車使用頻率等交通擁堵治理措施。

  第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職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狀況實時監(jiān)測機制,及時發(fā)布實時路況信息,引導交通出行,采取臨時性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疏解道路交通擁堵。

  城市快速路車流量達到飽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臨近飽和路段的上橋匝道口采取間斷放行或者封閉等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

  第八條【交通影響評價體系建設】城市道路沿線單體建筑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建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對道路交通有不利影響的,應當提出改進措施,消除不利影響;對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響且無法消除的,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不予批準。

  城市道路沿線的大型建筑改為商貿、餐飲、娛樂等場所時,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審批前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對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響且無法消除的,不予批準。

  第九條【道路建設與交通設施配套建設】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劃并同步建設本路及相鄰道路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隔離設施、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交通流量采集系統(tǒng)、交通信號控制系統(tǒng)、交通信 息發(fā)布系統(tǒng)等交通安全設施及所需的專用供電設施。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投入使用的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交通流量采集系統(tǒng)、交通信號控制系統(tǒng)、交通信息發(fā)布系統(tǒng)等智能交通安全設施,應當接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智能控制系統(tǒng)。

  第十條【公交規(guī)劃與建設】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合理規(guī)劃公交專用車道、港灣式公交停靠站、出租汽車?奎c、公共停車泊位和行人過街設施,并與道路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十一條【行人通行安全設施建設】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行人過街設施規(guī)劃,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采用立體行人過街方式。

  第十二條【停車泊位施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道路交通狀況和停車需求,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調整停車泊位。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在臨街商家、單位門前施劃專用停車泊位。專用停車泊位在商家經營和單位辦公時間內,由臨街商家、單位專屬使用,其他時間對社會開放使用。

  第十三條【停車泊位施劃原則】施劃、調整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堅持合理規(guī)劃、科學設置和有效管理的原則,不妨礙通行、不占用盲道、不影響美觀,中心城區(qū)和商業(yè)區(qū)域應當做到應劃盡劃。

  第十四條【學校周邊停車規(guī)定】在中小學校、幼兒園上放學期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校園周邊設置臨時停車區(qū)域,供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臨時停車。

  第十五條【大型活動交通管理規(guī)定】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承辦單位應當制定包括車輛停放、交通疏導等有關內容的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核,并制定、落實交通組織方案。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公共停車設施不足的,承辦單位應當臨時租借停車場(庫)。

  第十六條【禁止性規(guī)定】禁止下列影響道路通行和妨礙道路停車泊位使用的行為:

  (一)在道路及交通安全設施上擱置物品或者遮擋交通安全設施;

  (二)在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上設置或者張貼廣告牌、指路牌、宣傳標語等;

  (三)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含有交通指示內容的標識、標牌;

  (四)涂改、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五)設置地樁、地鎖、石墩或者其他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妨礙行人通行;

  (六)使用鐵鏈、欄桿、錐筒等物品私自圈占道路停車泊位;

  (七)在道路停車泊位內從事廣告宣傳,販賣物品,機動車清洗、裝飾、修理,倉儲等活動;

  (八)占用臨街商家、單位門前設置的專用停車泊位停車;

  (九)利用公共免費停車泊位違法收取費用;

  (十)其他影響道路通行和妨礙道路停車泊位使用的行為。

  第十七條【設施管理規(guī)定】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設置的管線、照明設施或者種植的植物出現(xiàn)損壞、照明不足、遮擋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交通運輸、建設、城市管理、電力、園林綠化、通訊等部門及道路養(yǎng)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進行修復或者排除。

  橫跨道路設置管線、公益性宣傳牌(欄)、橫幅等設施,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不得妨礙安全視距或者影響通行。

  第三章 車輛管理

  第十八條【機動車規(guī)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機動車號牌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或者倒置,變形、殘缺、褪色及字跡模糊的,應當及時換領;

  (二)不得安裝、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大功率音響;

  (三)不得改裝、加裝外部照明、信號設備、光電器材等干擾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和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裝置;

  (四)不得非法改裝消聲器、車身貼膜、加高或者降低機動車底盤等改變機動車外觀、構造和技術數(shù)據(jù)。

  第十九條【機動車環(huán)保標準】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不符合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車輛,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得核發(fā)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和轉入登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會同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污染物排放超標的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二十條【車輛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機動車相關登記、核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時,發(fā)現(xiàn)該機動車有尚未處理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的,應當一并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超標電動車管理】禁止下列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目錄的車輛上道路行駛:

  (一)超過國家電動自行車標準的電動車;

  (二)超過國家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標準的機動輪椅車;

  (三)電動三輪車。

  第四章 道路通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行駛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通過設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同方向直行車輛放行時,有左轉彎待轉區(qū)的,左轉彎的機動車應當進入待轉區(qū)等待;

  (二)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等候,不得進入路口或者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區(qū)域內停車等候,已進入路口的應當立即就近駛出;

  (三)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四)載客汽車車廂內放置物品,不得遮擋車窗,不得從車窗、車門以及后備箱處突出到車身以外;

  (五)牽引故障機動車的,在最右側機動車道行駛;

  (六)夜間在城市道路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七)不得有穿拖鞋、吸煙、使用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公交專用車道規(guī)定】大型、中型載客汽車可以使用公交專用車道;其他機動車可以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的時段使用公交專用車道。

  遇特殊情況時,其他車輛可以在交通警察的指揮下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

  第二十四條【公共汽車進出站規(guī)定】公共汽車進入站點時,應當在站點內單排靠右側停車,暫時不能進入站點的,依次單排等候進站;駛離站點時,應當單排依次按順序行駛。

  第二十五條【公共汽車、公路客運車輛行駛規(guī)定】公共汽車和公路客運車輛不得擅自改變行駛路線;在道路上行駛不得在站點以外停車上下乘客或者候客。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停放規(guī)定】機動車在道路上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禁止在施劃禁停標線或者設置禁停標志的路段停放車輛和臨時停車;

  (二)在道路停車泊位內按照指示方向入位停車;

  (三)遇有停車場或者道路停車泊位已滿,無法進入時,不得占用道路排隊等候。

  第二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本市實行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制度。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采取現(xiàn)場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jù),并立即將車輛撤離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采取自行協(xié)商、共同前往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點或者報警等方式處理。

  第二十八條【失信事故當事人交通事故處理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并在文書中注明。其他當事人可以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就損害賠償問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十九條【非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按照道路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二)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三)不得進入城市快速路、機動車專用高架橋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

  (四)不得使用手持電話、牽引動物;

  (五)不得駕駛非法改裝、拼裝帶有動力裝置的兩輪、三輪車和帶有動力裝置直立駕駛的單輪、兩輪車上路行駛。

  第三十條【非機動車停放規(guī)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guī)定地點集中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一條【行人通行規(guī)定】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按照道路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二)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三)橫過道路時,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走行人過街設施;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四)不得進入城市快速路、機動車專用高架橋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

  (五)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輪滑等滑行工具;

  (六)在道路上不得乞討或者從事散發(fā)廣告、兜售物品等妨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七)不得翻越、倚坐、搬移、踩踏、污損交通隔離設施。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罰則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于情節(jié)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后放行。

  第三十三條【罰則二】行為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至(三)項、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責令改正,并處500元罰款。

  第三十四條【罰則三】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八)項,第十八條第(一)、(三)項,第二十二條第(六)、(七)項,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處2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罰則四】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罰則五】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guī)定的,處5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罰則六】行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至(三)項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行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四)至(七)項規(guī)定的,處50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罰則七】違反本條例其它規(guī)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罰則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施行時間】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注:《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已起草完畢,現(xiàn)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請將修改意見及建議于2016年8月29日前反饋至長春市政府法制辦(幸福街1888號)或傳送至郵箱fzbjfc@sina.com。

【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相關文章:

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最新解讀08-07

長春市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管理條例(草案)07-13

《地圖管理條例(草案)》(全文)01-23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08-02

商丘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草案)08-06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全文解讀07-31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解讀08-01

道路運輸管理條例02-11

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草案)06-29